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澳门新葡亰娱乐官方网站董事会由省国资委授权行使出资人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由省国资委决定。经董事会研究,现将董事会职责及议事规则明确如下:
一、董事会职责
1. 向省国资委报告工作;
2. 执行省国资委的决定;
3. 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 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行使的职权有: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签署必须由董事长签署的文件;处理公司其他重要事务;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
1.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如董事长认定必要时,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可以召开董事会。
2.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长可视需要邀请公司分管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监事列席董事会议。
3. 董事会表决实行董事一人一票制,即按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4.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5.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一名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委托书中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6. 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须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
7. 会议决定事项和作出的决议,由会议召集人确定是否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记录人整理,由主持人签发。
8. 董事会会议记录按有关规定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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