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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4    作者:    来源:    访问人数:10520

集团公司各单位党组织及纪检部门:
  根据省国资委纪委对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集团实际,现对集团纪检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领导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展示集团及所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能、确保安全”的成绩与经验,引导集团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自觉养成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集团拓宽经营、开发市场、规范行为、和谐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集团纪检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在集团公司党委的领导下,由集团公司纪委负总责,集团办公室协调,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及信息报送工作,集团各单位明确一名同志负责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宣传及信息报送的内容
   1、集团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由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动态。
   2、集团有关纪检工作方面的活动报道。
   3、集团及所属单位负责人关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的讲话或报告。
   4、集团内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的调研报告。
   5、集团内廉洁从业模范人物的宣传、典型事例的经验总结。
   6、效能监察、廉政警示教育有关工作方面探讨。
   7、信访和违纪案件查处情况。
   8、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议论文、杂文等稿件。
   三、宣传主要方式
   1、利用有关会议,或专门组织人员传达、宣讲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政策和精神。
   2、集团及所属单位利用本单位的计算机网络、宣传栏、板报、内部信息刊物等全方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
   3、各单位要发挥宣传信息员作用,创造条件让信息员深入到部门、下属机构、各类会议上做好廉政信息的采集。
   4、充分利用“安徽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网站”、《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平台,积极掌握廉政动态,及时报送反馈信息,扩大宣传力度。
   四、工作措施
   1、落实工作职责。集团公司纪委确定一名同志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联系人,每月向省国资委纪委《省属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报送一、二条信息。认真完成省国资委纪委交办的网页组稿任务,按要求完成廉政建设调研的相关工作。
   2、突出宣传重点。各单位在抓好业务宣传的同时,必须重视廉政建设,注重廉洁从业突出事例的宣传,以及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干部作风建设情况、业务中不良倾向警示情况和经营环境建设情况的宣传。
   3、及时沟通情况。集团公司纪委将不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宣教重点,开展工作情况交流,协调解决问题。
   4、健全考评机制。每季度,集团所属的党委单位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不少于1篇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稿件或经验交流材料。每年,集团公司纪委不少于1篇调研类信息,按时完成省国资委纪委交办的廉政网页组稿任务,按照省国资委纪委关于信息报送考核办法进行评比和通报。
   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不仅是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的主渠道,也是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对规范经营、廉洁从业具有明显的引领作用,对于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也有明显的启示作用。各单位务必重视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牢牢把握好宣传教育阵地,为促进集团反腐倡廉建设和科学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为做好相关工作,请各单位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本单位具体负责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人员名单,以及对做好纪检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意见及建议上报集团公司纪委。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联系人:王斌;  电话:5101525;  传真:5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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