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廉洁从业规定》)。这个规定是对2004年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试行规定》的正式修订。
一、会议概况
8月28日下午,全省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省属各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省辖各市纪委、国资委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省纪委副书记仲兆宁同志主持。省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副主任吴经华同志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廉洁从业规定》的通知。马钢集团、淮北矿业集团、叉车集团、交通投资集团等4家省属企业负责同志从不同侧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桂建平同志做了主旨报告,全面部署了《廉洁从业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主要精神
会议指出,中央颁布实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是在新形势下为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廉洁从业规定》作为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的一部基础性法规,既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又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这项法规,对于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依法经营、开拓创新、廉洁从业、诚实守信;对于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对于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国有企业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坚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高度的自觉性,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要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三个意识”,即廉洁从业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关口前移意识。要做到“四个敬畏”,即敬畏权力,认识到权力是把“双刃剑”,绝不可以权谋私、恃权乱为;要敬畏法纪,严格以法纪规范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触犯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要敬畏群众,充分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职工群众所赋予的,坚持真心实意为群众干事情、谋福利;要敬畏历史,始终把干好党和人民的事业作为人生的最高追求,创造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业绩。
会议强调,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是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国有企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要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一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国有企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严格对照五个方面廉洁从业规范,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要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一次重点检查,确保已查找出来的问题整改到位。二要细化和完善企业监管制度,切实增强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健全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运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抓紧建立健全职务消费制度和领导人员从业承诺制度。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相关监督制度的改革和创新,确保企业决策、经营、管理等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三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要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和改善企业民主管理监督,积极整合利用监管力量和资源,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对违反五个方面廉洁从业行为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按照管理权限分别予以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处理;对应当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予以追究。
会议要求,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党组织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大对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要层层细化和分解任务,明确抓好工作落实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要加强督查考核,严格按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要充分发挥示范和领导作用,一方面要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另一方面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所属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会议强调,要以贯彻落实《廉洁从业规定》取得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动我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在贯彻落实规定中,一是处理好增强免疫力与发展生产力的关系。企业领导人员一方面需要保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的精神状态,做到奋发作为、勇于创新;另一方面必须注意增强免疫力,做到严格自律、廉洁从业,实现廉洁从业与干事创业相统一。二是处理好严格执行规定与把握政策界限的关系。既要严格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坚决维护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要把加强对干部的监管与信任干部、保护干部结合起来,把处理人与教育人、挽救人结合起来,准确把握政策界限,做到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实现严肃党纪与教育保护干部二者相统一。三是处理好严惩腐败与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的关系。在当前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仍然多发易发的情况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这一手决不能放松。但同时又要着力推进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制度的改革和创新,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和条件,推动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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